2.1该工程为安置用房工程:
安置房北门市2#建筑面积:11918.55平方米,西门市楼建筑面积:7635.67平方米。
2.2计划开工日期:2008年05月18日,计划竣工日期:2008年10月31日。
2.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达到国家颁发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资质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单位。
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持: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4)投标企业信用手册原件及复印件;5)注册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6)外埠施工企业还应办理外埠施工企业进遵施工备案手续;于2008年04月25日至2008年04月30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2:00时至5:00前报名。
6、投标申请人于2008年04月25日至开标前可获取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和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