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招标项目描述:
莱芜工业园大片、小片(1)、小片(2)、热处理、粗加工车间及办公楼、食堂工程,建筑面积共约计32639.5平方米;其中:大片车间建筑面积为3895.8平方米,小片(1)车间建筑面积为3895.8平方米,小片(2)车间建筑面积为3895.8平方米,热处理车间建筑面积为5523平方米,粗加工车间建筑面积为6050平方米,办公楼建筑面积为6017平方米,食堂建筑面积为3437.4平方米。
莱芜工业园大片、小片(1)、小片(2)、热处理、粗加工车间工业工程均为三跨单层钢结构门式刚架结构,局部两层,跨度均为12M+15M+12M,屋面采用彩钢瓦加保温棉,外墙及楼梯间墙均采用煤矸石墙体,基础采用柱下独立扩展基础,中跨均设置5吨(其中小片车间均为3吨)吊车荷载;工程低跨檐口高4米、高跨檐口高9.35米。
办公楼为框架结构,三层,独立柱基础。
食堂为框架结构,二层,采用独立柱基础。
施工现场已做到三通一平。资金来源为国有投资,资金到位率为80%,经莱芜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审查确认,准予进行施工招标。
3、标段划分和中标人的数量:,根据本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办法》,本次招标的工程分为两个标段,每个标段确定壹名中标人,共确定两名中标人。
第一标段:莱芜工业园大片、小片(1)、小片(2)、热处理、粗加工车间工程的钢结构部分。
第二标段:办公楼、食堂工程及第一标段工程的土建部分。
4、工程招标要求:为履行本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的各项内容规定,参加车间工程钢结构部分投标的施工企业(以下简称“投标单位”)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钢结构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参加办公楼、食堂工程及第一标段工程土建部分投标的施工企业(以下简称“投标单位”)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报名地点、报名截止时间、预审文件领取和投标人应持文件:
凡认为符合和同意以上要求的单位,可于报名截止时间前(除节假日外),派人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和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到莱芜诚达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报名并购买资格审查文件,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100元。报名截止时间:2008年05月09日17:00时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预审时间为2008年05月15日上午09:30---11:00时)
8、其它有关事宜:
①报名时间截止后,如报名的投标单位不足法定规定数量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再次发布招标公告。
②本项目中的强电工程用的电缆甩项,有意者跟招标单位洽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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