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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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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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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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m2)及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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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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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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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
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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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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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土地用途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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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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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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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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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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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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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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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40年
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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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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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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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清公路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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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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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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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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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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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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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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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阳
路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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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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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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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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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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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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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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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阳
路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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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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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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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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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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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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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宗地的总用地规划面积分别为:2008-8宗地0.8974公顷,2008-9宗地2.1001公顷,2008-10宗地5.0544公顷;其中2008-9和2008-10宗地居住用地中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15%-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其中2008-9和2008-10宗地竞买人需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资质。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5月10日至2008年6月4日,到长春市双阳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获取。
申请人可于2008年5月20日至2008年6月4日,到长春市双阳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6月4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2008年6月6日15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此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长春市双阳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地块挂牌时间为2008年5月26日9时至2008年6月9日9时。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仪式于2008年6月9日9时在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双阳分局二楼会议室举行。
其他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涉及已发证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在土地成功出让后由土地竞得人依照长春市人民政府相关标准进行补偿。项目批准用地范围内土地补偿、权属纠纷及抵押查封等全部由开发商承担经济及法律责任,因拆迁补偿安置等引发的群众上访等问题由开发商自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