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寻求土地开发
本公司希望在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地区以及中西部省会城市寻求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项目用地。具体要求如下:
一、直接出让方(非中介);
二、位置居城市中心区或近郊均可,有山、江河湖景为佳
三、城市中心区项目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以上(6万),近郊项目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含10万);
四、须有政府相关批准文件(最好三证齐全),已交清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土地三通一平,无经济纠纷,产权清晰;
五、项目整体转让,如项目公司与项目整体转让出让方要有债务担保公司做担保,如单项目整体转让出让方承担税费。
如符合以上条件者请提供资料:中介勿扰,谢谢!
1、项目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地税务登记证、房地产企业开发资质证、贷款卡、法人代表身份证、公司简介、公司章程;
2、土地使用证;
3、土地出让合同;
4、土地出让金发票;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7、项目政府批文;
8、项目可研报告;
9、项目进展情况介绍;
10、项目公司债权债务明细及说明;
11、项目公司股东(董事会)同意出售项目(土地)的决议(须股东或者董事会成员签名,公司盖章);
中介勿扰,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