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计划开工日期: 2007 年12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08 年10月30日;
2.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一个或多个标段的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5、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或个人,不准参加投标。
6、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7、投标申请人可从 通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滨江东路2829号)处获取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 2007 年 12 月 10 日至 2007 年 12月 15 日(节假日不休息),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分,下午 14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吉林省政务大厅(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办理《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投标备案通知单》方可参加投标。
8、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07 年12月30日15时0分 ,提交到 吉林省通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滨江东路 2829 号)。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 、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吉林省通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滨江东路 2829号 ) 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10、投标人不足五家时,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