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郑州市污泥处置利用工程项目,建设规模为600吨/日的城市污泥处理厂一座(采用翻抛机加好氧曝气堆肥工艺),建设地点位于郑州市中牟县八岗乡阎家村,投资估算17598.19万元,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地方自筹。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600吨/日的城市污泥处理厂(采用翻抛机加好氧曝气堆肥工艺)设计招标;
第二标段:厂内岩土工程勘察招标。
三、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第一标段须具有市政公用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机械行业设计甲级资质、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或其中一项,同时允许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但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上述三项资质中的一项;第二标段须具有岩土地质勘察甲级资质。
3.第一标段须具有相关行业工程设计经验。
4.获得ISO9000标准系列认证。
四、报名提交资料要求:报名时设计单位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委托书原件,企业资质证(副本)、ISO9000标准系列认证证书、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合格投标人的确定:报名截止后,报名的投标人超过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方式确定7家合格投标人参与投标(资格预审文件另发)。
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及中标候选人的确定:每标段评标委员会由7名评委组成,其中从专家库抽取技术、经济专家5名,业主代表2名,由评标委员会推荐1-2名中标候选人。
七、有关费用:第一标段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2万元人民币;第二标段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1万元人民币,不设投标补偿。
八、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
报名时间:2008年1月4日—1月7日上午9:30至下午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