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山东省体育局第十一届全运会省建场馆及山东体院建设领导小组
工程名称:第十一届全运会省建比赛训练场馆及配套设施工程玻璃幕墙工程
工程地点: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以北,泉港路以东,世纪大道以南,凤凰山西北
质量等级:合格
资金情况:已落实
工程规模:
一、玻璃幕墙全部位于二号楼举重、摔跤、柔道馆,共计560平方米;
二、玻璃幕墙位于公寓楼及餐厅,有部分明框、半隐框幕墙,面积约计1118平方米;
三、玻璃幕墙位于指挥中心1号楼及资料信息培训中心,面积约计1300平方米;
四、玻璃幕墙位于活动中心及康复中心1号楼,面积约计280平方米;
招标范围:幕墙施工及部分深化设计
发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二、报名条件
参加投标报名的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施工资质等级需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其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幕墙专项工程工程设计甲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幕墙《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资质等级为壹级及其以上资质,近三年具备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单体幕墙面积不低于2000㎡),并证明在机械设备、人员和资金、技术等方面有能力执行上述工程以便通过资格预审。
三、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07年12月29日至2008年1月3日止(每天上午8:30-下午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