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乐平市人民政府批准,乐平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江西省旭康拍卖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拍卖出让东湖东风南路东侧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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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起拍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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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建筑
高度 |
建筑
层数 |
建筑
间距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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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东风南路东侧 |
149376 |
商住综合 |
<1.8 |
<32% |
≤35m |
≤11层 |
1:1.1H |
≥35% |
商业:40
住宅:70 |
8300 |
4630 |
出让地块上的建筑物,都必须严格按城市规划和经批准的工程设计图纸要求建设。
二、标的物简介
乐平总人口80万,其中市区人口20万,本地块东接湖滨路,南与东方大酒店及迎宾大道相邻,西有东湖公园,北面青山绿水,是商住的理想之地。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四、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1月3日至2008年1月22日,到乐平市土地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08年1月3日至2008年1月22日,到乐平市土地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月22日下午5:00整。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1月22日下午5:3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08年1月23日下午3:30分在乐平市土地交易中心(人民中路28号三楼)举办。
八、本次拍卖出让只接受书面申请,不接受口头、邮寄、电话等其他申请形式。公告事项如有变更,将在《景德镇日报》刊登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