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沙河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新桥逸景安置小区B、C区工程” (A标),已由成都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成计投资[2005]178号文立项批准,并核准为公开招标,成都市沙河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业主现决定对本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欢迎有意向的投标人报名参加。现将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告之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新桥逸景安置小区B、C区工程” (A标) 2、招标范围:新桥逸景安置小区B区1-7号楼及地下室、C区1-5号楼及地下室工程 3、建筑规模:地上23层,局部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约15.6万平方米。 4、标段划分:共七个标段, 标段名称:AS1—AS7 5、资金来源:自筹 6、建设地点:成都市金牛区新桥村4、5组。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AS1、AS2、 AS4、 AS5、AS7标段需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项目经理壹级资质(工民建或相关专业)。 2、AS3、AS6标段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项目经理壹级资质(工民建或相关专业)。 三、报名时应提交如下资料及注意事项: 1.报名单位须持: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 项目经理证。 以上除“三、1、(1)”项外其余证书均须验证原件,收加盖企业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2. 报名单位同时须出示(资料原件): (1)符合要求的财务审计报告,2004年~2006年财务无亏损。 (2)2005年~2007年以来已竣工和在建工程有3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工程质量合格。(提供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及业主座机联系电话)。 (3)项目经理本人必须到报名现场。 (4)省外单位须出示《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2008年1月7日至2008年1月11日(每日9:00~16:00)成都市西安南路69号西雅图商务大厦7—7室。 五、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售价人民币150元(现金,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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