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沙家浜红色旅游风景区芦苇荡公路西侧、青鱼塘东侧地块的规划设计要求
一、用地情况
该地块位于沙家浜红色旅游风景区芦苇荡公路西侧、青鱼塘东侧,地块面积约为141561平方米(基中南地块约平方米,北地块约平方米,具体规划范围详见附图)。
二、用地性质
商业(旅馆业、服务业)用地。
三、用地使用强度
3.1容积率:0.3-0.47
3.2绿地率:不小于40%
3.3建筑密度:不大于22%
四、规划设计要求
4.1建筑要求:南地块建筑为低层商业建筑及配套用房,高度不大于10米,北地块建筑为旅游宾馆、会议中心,商业建筑及配套用房,高度不大于15米,且建筑风格应与整个风景区入口景观及周边地块相协调;除亭、台、阁、榭等可分散布局外,其余建筑应组合布局。
4.2用地布局:根据实际,合理用地布局,兼顾功能和景观要求,注意与周边地块的协调统一;合理组织道路交通系统,做好环境;商业建筑应布置好沿路绿化、广场绿化。
4.3建筑退让:建筑退让芦苇荡公路道路红线(12米)不小于12米;退让北侧河道河岸线不小于20米,退让西侧青鱼塘河岸线不小于10米,退让南、北地块间河道河岸线不小于10米;退让用地红线不小于3米。
4.4基地出入口:主出入口设于芦苇荡公路。
4.5停车数量:商业建筑汽车停车位按照不小于50车位/万平方米建筑面积配置。
4.6公建配套:地块内各类管线应入地敷设;地块内管线与外部管线的衔接由镇有关部门负责协调。
五、根据建设规模做好环评及人防报告。
六、未尽事项应遵照《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条例、技术规范等要求执行。
七、设计单位应严格遵守上述规划设计要求,据此编制设计图纸(包括总平面图,建筑平面、立面、剖面图,效果图、环境设计图、管线图等)及文本。
八、本规划设计要求及规划红线图各一份,图文一体方为有效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