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当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公开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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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年) |
规划指标要求 |
准入产业类型 |
投资
强度
(万元/公顷)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挂牌
起始价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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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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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城村、穿心村 |
500000 |
工业 |
50 |
≥0.6 |
<50% |
陶瓷制造 |
≥450 |
1500 |
6400 |
注:土地面积在登记发证时以实际测量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它组织或个人(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或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4月28日至2008年5月5日,到当阳市土地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5月5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挂牌地点在当阳市行政服务中心;挂牌时间为 2008年4月28日到2008年5月7日16时;揭牌时间为2008年5月7日16时。
七、当阳市土地交易中心对有意参加竞买者提供现场踏勘的便利条件。
八、竞买人竞得该宗地后,开发建设需全额缴纳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
竞买保证金成交后直接转地价款,不成交在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