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平泉县丽水花都小区一期工程34、36号楼为第一标段;41、44、34号为第二标段;35、40号
建筑面积 38534.58平方米 招标性质 施工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 土建、采暖、电气、给排水、弱电、智能工程
投标资质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 预审 合同估算价 2950.0000万元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提供五证原件2、近三年工程业绩要真实3、项目经理不得挂名挂靠,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4、提供投入机械设备5、提供财务报表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300.00元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发布开始时间 2008-5-12 0:00:00 发布截止时间 2008-5-16 0:00:00
报名开始时间 2008-5-12 0:0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08-5-16 0:00:00
地区 平泉县 文件发售时间 2008-05-12-2008-05-16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平泉县丽水花都小区一期工程总建筑面积38534.58m2、32号楼4815.72平方米;34号楼5503.68平方米;35号4553.76平方米;36号楼4815.72平方米;38号楼8129.58平方米;40号楼3695.04平方米;41号楼3695.04平方米;44号楼3326.04平方米;均为六层、均为砖混结构,资金来源:全部为自筹资金,已全部落实。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全部内容(土建、采暖、电气、给排水、弱电、智能工程)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08年06月0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08年11月30日,工期179天(日历日)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凡对本次招标感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均可向招标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允许进入下一步评审。
3.参加本次资格审查的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备承担本工程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投标人,可对上述招标工程提出资格审查申请。
4.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采用资格后审审查方式,投标申请人可从招标代理处报名并获取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时间为2008年5月12日至2008年5月16日,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
6.资格审查文件及招标文件如需邮购,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外加出邮费。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2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如寄送的文件迟到或丢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此均不负责。
7.资格审查申请书封面应清楚注明平泉县丽水花都小区一期工程字样。
8.资格审查申请书及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后必须经密封后于2008年6月02日9:3O时前送至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审查申请书将被拒绝。
9.审查文件及招标文件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需缴纳图纸押金及按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投标总价的2%或捌拾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当投标人退回全部图纸时,该押金及投标保证金将同时退还给投标人。
11.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上述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