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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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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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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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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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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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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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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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地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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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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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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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价幅度及增价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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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
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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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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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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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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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D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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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环城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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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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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混合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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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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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层建筑容积率1.8-2.0,建筑密度28-30%,二类高层容积率3.0-4.5,建筑密度23-25%。(具体见郴规发[2007]25号和郴规(地)审[2007]32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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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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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规划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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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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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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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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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元及100万元的整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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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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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单一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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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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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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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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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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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132116.2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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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该地上目前已有部分建筑物和在建工程,根据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处理龙门小区建设用地使用权历史遗留问题》会议纪要精神,该宗地范围内地面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一并进入土地公开交易市场捆绑挂牌出让。新世纪公司借助公告平台提出下列要求:①竞买人在竞买该土地时必须连同地上建筑物(原灾民安置楼)和现有在建工程一起购买,价值人民币98941030元(大写:玖仟捌佰玖拾肆万壹仟零叁拾元整);②现陆通驾校的建筑物由郴州宇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公司在土地成交后一个月内自行拆除,不进行补偿,如到期未拆除由新世纪公司负责。郴州市国土资源局对新世纪公司借助公告平台提出的要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二、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竟得人。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竞买申请与受理,我局授权由郴州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承办,只接受竞买申请人现场书面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申请,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在2008年5月24日前在郴州市行政区域内有拖欠地价、严重违反《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闲置土地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的,及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个人及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08 年 5 月 5 日至 2008 年 6 月 1 日,到郴州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六、申请人可于 2008 年 5 月 25 日至 2008 年 6 月 1 日(工作日)向郴州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郴州市青年大道6号)提交书面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交付。提交书面申请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08 年 6 月1 日16:00 时,逾期不再受理。
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符合申请条件的,郴州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将在 2008 年 6 月3 日 16:00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郴州市国土资源市场,地块挂牌时间为: 2008 年 5 月25日 8:00 时至 2008 年 6 月 4 日9:30 时。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竟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竟价确定竞得人
(二)成交确定竞得人后:①竞得人应当场与挂牌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不按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②竞得人必须按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期限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③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追偿其他损失的权利。
(三)竞得人为自然人或非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须就项目成立房地产开发公司,其所持股份应不少于51%未尽事宜详见竞买须知和相关文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