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乌海市海南区棚户区C区住宅楼工程
建设地点:海南区公乌素街南
工程规模及结构类型:共33栋楼,分 5个标段,总建筑面积约137401.22平方米,均为砖混结构,六层均为住宅。
标段划分:分五个标段
一标段:1#、2#、3#、11#、12#、21#楼,建筑面积约25045.56m2;二标段:4#、5#、13#、14#、22#、23#楼,建筑面积约26452.40m2;三标段:6#、7#、15#、16#、24#、25#楼,建筑面积约26275.31 m2;四标段:8#、9#、10#、17#、18#、19#、32#、33#楼,建筑面积约31829.71㎡;五标段:20#、26#、27#、28#、29#、30#、31#楼,建筑面积约27798.24m2。
资金来源:企业和居民共同出资。
招标范围:施工图上的土建、采暖、给排水、电气、消防等工程。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计划开工日期及计划竣工日期:2008年5月28日计划开工,2008年11月30日计划竣工,186日历天。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施工工地标准:乌海市市级安全文明工地
3、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含暂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
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准予投标。
5、投标申请人可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项目经理证书、安全员上岗证、投标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一份(盖单位红章)报名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非企业法人代表来报名者应提供授权代理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时间为2008年5月9 日至2008年5月13日,每天8:30—12:00,15:30—18:00(双休日不休息),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费100元。
6、本公告如有变更,请到乌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处获取信息。
7、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企业须持有自治区建设厅的资质备案登记证书;乌海市境外的企业须持有乌海市建委的资质备案登记证书。
8、各投标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缴纳每栋楼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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