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柳州市“风情港”项目安置小区工程 项目的方案设计现进行国内招标。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 柳州市
2.2 建设规模:用地面积55亩
2.3 建设内容:住宅
2.5 投标周期: 2008年5月12日至2008年6月10日
3、招标范围: 建筑方案设计
4、对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并有类似工程的设计业绩,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单位才能进入投标文件评审。
5、招标人对未中标的投标单位的方案补偿金额为: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达到方案设计深度要求的设计方案,招标人按有关规定给予未中标人补偿费,综合得分排名第二位的,补偿费捌万元人民币,综合得分排名第三位的,补偿费陆万元人民币,综合得分排名第四位至第七位的各给予补偿肆万元人民币,其余名次一律不给予补偿。同时经评审,废标及未达到设计深度要求的投标方案不予补偿。补偿费在中标方案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投标人接受招标人对其未中标方案补偿后,招标人有权使用其设计方案。除此以外,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未中标投标人可以不接受招标人的未中标补偿。
6、投标申请人可于 2008 年5 月 12日至5月 16日下午 5时前报名备案,然后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以及上述证书、证件、证明的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再受理。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2008年5月16日上午8时30分集合踏勘现场,踏勘现场后举行投标预备会议。
7、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2008年6月6日8时00分至8时30分送至,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9、自发售招标文件之日开始2日内,投标人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确认是否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