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项目名称:龙岩市谢洋保障性住房工程;
2、招标项目地点:龙岩市新罗区龙门镇谢洋村;
3、招标项目规模:建筑面积约51652.81平方米,投资额约7400万元人民币;
4、招标范围:设计、勘察、土建、装饰及室外配套,安装工程,消防工程以及附建人防工程等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
5、监理服务期限:从施工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直至工程结算审核完毕,如果工程分期施工(如多层与高层不同步施工,或分标段分期施工)监理服务期限应从首期工程开工直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竣工并结算审核完毕。预计本工程开工时间为2008年7月至8月;
6、施工工期: 定额工期
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二、参加本工程监理招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①投标人必须是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同时,中标人若未在龙岩市人防办监理资质备案的,则应邀请在龙岩市人防办已备案的人防监理资质单位合作监理。
②投标人拟派担任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
三、购取招标资料办法: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应于规定的开标日期前登录网上报名,并从网上下载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资料费为人民币100元。如需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的,可凭报名号到招标代理公司无记名索取。
四、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贰 万元整,应当通过投标申请人单位基本帐户在2008年 6月 5 日下午5:00前汇达以下招标人指定帐户
五、本工程评标方法采取综合评价法。